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整体搬迁建设测绘项目,经我院党委会研究通过,同意进行自行询价采购。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招标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提交投标报价。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 2、投标人需具有测绘甲级或以上资质(资质子项包括房产测绘)、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能满足本项目规定的服务要求。 3、成果报告质量符合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洛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办理不动产证其它相关部门的要求。 4、提供近三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证明1份以上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 二、项目说明 测绘面积:约47119.79 M2。。对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核实(规划核实是办理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房产证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规划核实要求医院提供竣工测量图原件、实测坐标图原件、房屋面积实测报告原件。因此需要对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测绘。 三、项目要求 1、 测绘前提供实施方案。 2、 测绘完毕,成果报告(测绘报告)符合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洛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办理不动产证其它相关部门的要求。 3、 测绘工期: 10个日历日内完成, 四、 项目预算及付款: 1、本项目预算:20万元。 2、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担保,成交人不能完成本次测绘项目,或提供的本次测绘成果报告(测绘报告)不能满足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洛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办理不动产证其它相关部门的要求,履约担保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付款方式:测绘项目完成后,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交了符合要求的成果报告(测绘报告), 1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额的100%。待测绘报告(成果)满足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洛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后及办理不动产证其它相关部门的要求,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 五、投标文件制作及要求 1、投标人应将报价文件密封。 2、密封后,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3、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报价文件,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报价人。 4、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报价文件。 六、确定成交投标人 我院将组织此次项目评价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评价。 1.资料审查,资料审查的内容包括,资质、人员、业绩证明等。若满足此次招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确定此次招标流标。 2.评价,由医院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根据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报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审方法,即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候选人。 七、合同签订 投标人在成交投标人确定后的三个日历日内与我方签订合同,过期未签视同放弃。 八、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人声明函(附件一)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总表(附件二) 投标报价大小写必须相符,如有不符之处,以大写为准。 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导致费用增加,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如采购人不提出数量改变则总价不变,投标人必须承诺不再追加其他费用。 报价总表大写处应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原件签订合同时备查)、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等。 5、投标单位提交的其它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业绩证明 7、拟参与本项目的人员表 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必须按以上要求和次序装订。 九、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报价(开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379-63769969
上班时间服务电话 投诉咨询:0379-63789089 优抚政策咨询:0379-63769958 门诊服务平台:0379-63769888 医疗业务咨询:0379-63769986 其他时间服务电话 1820379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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